中国宁波网讯 8月8日,奉化城东工商所将个体工商户高某退还的1000元订金,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方式,汇给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的赵先生。一起千里之外的采购纠纷得到了及时调解。
今年6月,西安市雁塔区的赵先生急需采购一批非标准五金件。他在网上看到奉化一家配件厂能生产五金件,于是通过电话洽谈购买5000只非标准五金件,每只0.6元,总价款3000元。双方约定由赵先生支付1000元订金,一周后交货。赵先生支付订金后,等了一个月仍不见配件厂发来货物。赵先生每次联系对方催要货物,高某均以货已发出敷衍对方。赵先生怀疑高某在撒谎,于是提出退还订金,终止五金件采购意向。然而,同样遭到高某冷遇,千元订金犹如石沉大海。
8月2日,赵先生给宁波市工商局局长发了电子邮件,反映了该事。局长批示要求奉化城东工商所迅速调查此事。奉化城东工商所抽调了工商干部开展调查。经查,高某开设的配件厂属个体工商户,因缺乏生产设备无法自己生产,故而拖延敷衍对方。高某承认错误并表示歉意,同意立即归还1000元订金。(通讯员谢长彪 庄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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