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身为公安民警却以身试法,酒后驾车逆向行驶,致2人死亡。昨天下午,奉化人民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5年。
陈某原系奉化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今年2月12日(正月初三)晚6时许,陈某吃好饭送前妻与女儿回家后,一个人开车返回奉化城区。
从前妻家小区出来是条由北往南方向的快速车道,与奉化城区方向相反。按正常路线,要往前直行400米后再掉头往回开。为了图方便,陈某选择直接在快速车道上由南往北逆向行驶,开了没多久,与对面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车上一对父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也导致陈某腿部重伤。
陈某表示,事故当晚他没喝酒,但那天中午喝了一小杯黄酒。经检测,事发时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8.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13日,公安机关对陈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月17日,交警部门作出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据悉,事发后,陈某赔偿了被害人家属180万元。目前,陈某已被开除公职和党籍。(记者余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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