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来自湖南,在镇海务工。近日,她向镇海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杨某离婚。两人2000年10月在湖南结婚,育有一子一女。但杨某染上吸毒恶习,被劳动教养两次,夫妻经常为此争吵,并从2007年开始分居生活。
法院审理时,发现原告罗某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1977年6月15日,而结婚证上记载的时间为1975年12月21日。更让人不解的是,罗某庭审时自称其实际出生日期是1974年农历十月十六,当年她与杨某去乡里领结婚证时,因没带身份证随便报了个出生日期。虽然杨某确认罗某是其妻子,并同意与其离婚,但根据法律规定,身份关系需由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因无法确认身份证与结婚证所指的罗某是否为同一人,法院作出裁定,驳回罗某的离婚起诉。
(卓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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