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时政·经济 正文

4.2万余户宁波小微企业将免征增值税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8月10日 08:02   【 】 【打印
0

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可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获悉,对本市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进行测算,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达到4.2万余户。

据悉,给部分小微企业免“两税”的举动是2011年底政策的延伸。2011年11月起,本市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上调至2万元;2012年全年,全市190447户个体工商户享受到了增值税减免,减免税额30636万元。而这项8月开始实施的减税政策,则是将过去仅限于个体工商户,扩大到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减税新政从8月1日起执行。这里的8月1日是指税款所属期,也就是说从9月份纳税申报的时候,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免税优惠。而8月申报缴纳的税款,其所属期实际是7月份的。因此,相关小微企业在本月还应如期申报缴纳税款。

□记者 张璟璟 通讯员 施斌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