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警方提醒:市民驾车去游泳 财物保管要谨慎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8月12日 08:39   【 】 【打印
0

  天热,很多市民都喜欢驾车到户外散步、游泳。不少人都习惯把车停在路边,随意将衣物往车座上一放,就匆匆离去,结果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8月6日下午5点左右,市民陈先生带着家人开车到东钱湖某乐园游玩,因为停车场没位置,只能把车停在路边,同时把换下来的外衣裤子脱了放在了副驾驶座上。

  “当时路边停的车子蛮多的,想着路上来来往往人又多,应该不会出问题。”陈先生说。但谁知几个小时后,陈先生一家玩累了返回时却发现车子右前方的车窗已经被砸,地上全是碎玻璃。原本放在副驾驶室中的两条裤子不见了,其中差不多有1500多元现金、2部手机等物品。

  同样的事情余姚的焦先生也遇上了。上周三傍晚,焦先生和几个朋友开车到三七市镇相岙水库游泳。等回来的时候,发现停路边的2辆小车车窗被砸,损失财物分别有2部手机、1台笔记本电脑、几条香烟等,总价值3万余元。

  在此,警方提醒市民,炎炎夏日,市民驾车前往户外游泳时,最好不要带贵重物品,随身财物只要能满足一般消费就好。在水库、溪边等户外停车时,下车前一定要检查车窗门是否锁好,千万不要将包袋、衣物、精致的箱包等物品随意放置在车座等明显位置上,最好请人专门看管或是存放在车辆后备箱。此外,尽量错开傍晚高峰期去游泳,人多的时候,鱼龙混杂,财物也容易被盗。

  沈欣 胡意伟 黄海岳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