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两名5岁小孩在门口追逐玩闹时,其中一名孩子不小心掉进了滚烫的汤料桶里,导致全身多处烫伤。近日,鄞州法院审理了一起纠纷案。
浙江仙居人李新与妻子2008年来宁波打工,经营糕点生意。去年9月23日6时30分许,正在店里忙活的夫妻俩,忽然听到外面有小孩的哭声,就跑出去查看。
眼前的一幕把夫妻俩吓坏了:不远处的人行道上,儿子倒在一个冒着热气的汤料桶里。李新一把抱起儿子小新,发现其全身多处被严重烫伤,泛红起泡。夫妻俩立即将儿子送往医院治疗,后又转到上海就医,2012年11月9日出院。
今年6月3日,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小新全身多处烫伤,经医院手术治疗后,遗留全身多处增生性疤痕(占体表面积的11%),评定的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
小博的父母开了一家汤包店,和小新家相距不到百米。两孩子经常在一起玩。据了解,事发当天,小博追赶着小新,小新跑在前面躲闪不及,掉进了人行道上的那个汤料桶里。这么危险的汤料桶怎么会出现在人行道上?原来,小博家隔壁是家烧鸭面店,店主崔三把刚烧开的汤料放在门口,没想到酿成大祸。
今年7月,小新将小博和崔三告上法庭。经法院多次调解,最终促使三方达成协议,由小博赔偿小新各项损失2000元,崔三赔偿40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尹璇 俞露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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