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昌率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来甬调研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谟敦等参加立法调研座谈会。
近年来,我市坚持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加强经济领域立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民生领域立法,更加注重法规的修改完善和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推进法治宁波建设。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向省调研组介绍了我市近年来制定修订《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宁波市献血条例》、《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相关情况和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介绍了我市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并就相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做好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王永昌表示,此次到宁波调研立法、征求意见,是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内容。宁波立法工作有很多好的做法,尤其是宁波立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法为民、公平正义,坚持务实管用、创新特色,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并健全和完善立法工作的机制程序,令人印象深刻。他表示,会上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将积极研究,以更好地促进立法工作。(记者沈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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