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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借车给别人惹祸上身 警方提醒两类人不能借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8月17日 08:0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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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外借车辆,若不慎肇事,借车双方都会“吃不了兜着走”。近日,鄞州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就是因为盲目借车造成的。鄞州交警提醒市民,出借车辆还得多长个心眼,别让“情面”害了人。

姜某和李某关系不错。前几年,姜某做水产生意买了一辆二轮摩托车。今年6月李某向姜某借摩托车使用。碍于情面,姜某将车借给了没有驾驶证的李某使用。李某开车过一个路口时,将在人行道内行走的朱某撞倒。朱某头部受重伤,住进医院。

经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伤者住院所花医疗费均由李某承担。然而李某家境贫困,无法承担全部费用,便跑到外地躲了起来。朱某家属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李某承担4.2万元的赔偿费,该费用由车主姜某先行垫付,姜某非常后悔。

据交警部门介绍,交通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借车双方多是兄弟、朋友、亲戚关系,碍于情面也不会去了解驾驶人是否有驾照、技术怎么样。有些被借者明明知道对方无证,却禁不住对方三番五次“哀求”勉强借车。酿成大祸后,肇事者逃跑,出借人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为此,交警部门提醒市民,有两类人不要轻易借车。首先是没有驾驶证的人。无证人员,涵盖了尚未取得驾驶证,或虽有驾驶证但准驾不符的,或所持证件已失效的,以及驾驶证被依法暂扣等情况。另外一种,则是驾驶技术不娴熟或者车主不太信得过的人,都得谨慎。徐叶 董力军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