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两地相隔的恋人,因为女子买了一辆轿车,引发信任危机,激烈争执之后,男子挽回爱情不成,欲杀死女友后割腕自杀,幸好最后两人都救了回来。近日,慈溪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男子王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4年前,36岁的王某在家人的介绍下,认识了丈夫已去世的阿芬(化名),两人开始交往。
王某老家在江西,本人一直在江苏打工,而阿芬则在慈溪打工。两人也只能电话短信相互交往,偶尔见见面。时间一长,王某觉得阿芬开始对他不冷不热,这让他心里有了一丝不安。他准备多赚点钱,到2012年底把婚结了。两方家人也都同意了,阿芬也没有反对。
2012年8月,王某得知阿芬买了一辆轿车,觉得有些奇怪,怎么花这么多钱买车。9月,他赶来慈溪看阿芬。快到阿芬租的房子时,看到路边停着一辆红色轿车,里面坐着一名男子。王某用手机拍了照片发过去,情绪非常激动。
后来证实,王某拍的车辆并不是阿芬的,但经过这事后,阿芬提出分手。王某坚决不同意,并扬言:如果分手,我就死在阿芬家里。同年11月,王某带着自己买的金手镯再次来慈溪找阿芬,却一直见不到人。
王某给阿芬发了条短信,表示要见最后一面,然后好聚好散。同月17日两人见面后发生了争吵。在一家宾馆里,一时情绪激动的王某用双手掐住阿芬的脖子,直到她失去知觉。随后王某用刀割自己左手腕,后割破电源线想触电自杀,但都没有成功,之后又用刀割了右手腕,人也昏了过去。
半小时后,听到外面服务员的说话声,王某清醒了过来,他爬出去求救。
警察赶到现场,先将王某、阿芬送往医院,两人都成功脱离生命危险。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并呼叫他人救助,系犯罪中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据此,慈溪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记者 胡菲 通讯员 亦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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