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大奔”、抽“名烟”的就一定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吗?日前,余姚警方破获的一起案件告诉你,正所谓“人不可貌相”,开豪车的也有可能是个见不得人的“贼”。
8月8日下午5点,余姚梨洲街道的李女士返回办公室准备下班,发现皮夹内的6000元现金不见了。无独有偶,就在8月8日、9日两天,派出所接连接到同样的报案,一共有4家企业发生了办公室财物被盗案件。而且这几起案件大多发生在中午12点至下午2点之间。
民警查看这4家企业办公楼内的视频监控,发现几个案发现场都有一名瘦高的年轻男子进出。这名男子穿着讲究,理着一个短发小平头。
这几家企业的门卫也都向民警反映,他们确实看到过这名年轻男子。只是因为男子开着的是辆奔驰S级轿车,举止很是气派,就以为是老板的朋友或是生意合作商,就不加怀疑地放行了。一家企业的员工也告诉民警,曾经在楼道里遇到过这名男子。
通过视频,民警查得这辆车是当地一家租车行的。租车记录显示,这辆车几天前就被本地人周某租走了,至今尚未归还。进一步调查后发现,今年22岁的周某是犯有前科人员。据此,民警认为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周某被抓后,很快交代盗窃犯罪事实。经查,17岁时,周某就因为故意伤害罪入了狱,2010年,他刑满释放。不过,年纪轻轻的他不愿工作,继续混迹社会。
今年8月,周某突然想出了一个“好点子”,他觉得,那些大大小小的企业里应该有点容易得手的东西。为了能够顺利进入这些企业,他从租车行租来了一辆“大奔”,买了一些“名烟”。随后开着奔驰,顺利地进入到4家企业的办公楼内疯狂作案。
目前,周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记者 戴伟龙 通讯员 牛伟 徐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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