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鄞州区检察院对韩国人许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据了解,这是自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宁波首例由基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外国人犯罪案件。
34岁的许某原籍韩国大邱,来甬已有6年,目前在一家进出口公司工作,其在2012年11月在甬考出了驾照。7月17日晚上,他和朋友在江东一家KTV把酒言欢,喝了5瓶啤酒。因自我感觉还清醒,就抱着侥幸心理决定自行开车回家。当他驾驶一辆现代牌小轿车行驶至钱湖北路麦德龙立交桥时,被正设卡查处酒驾的交警拦下作例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经现场呼吸式酒精含量检测,许某血液酒精含量竟然达到了184mg/100ml,已属于醉酒状态。后经鄞州第二医院抽血鉴定,其血液乙醇含量为197.5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记者 张颖 通讯员 尹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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