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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浓度测两遍 男子酒后开车险些触犯刑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9月05日 09:5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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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新闻网讯(记者严雷 通讯员伊芳明)近日凌晨,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招宝山大桥设卡查酒驾,安徽籍男子张某驾驶着无牌轻便摩托车行驶至大桥附近,被民警拦下检查。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得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86毫克/100毫升。民警初步认定该男子涉嫌醉酒驾驶,将其带到龙赛医院抽血,经宁波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测,该男子血液内酒精浓度含量达到79.9毫克/100毫升,未达到醉驾标准,险些触犯刑法。

据张某交代,前一天晚上,他一个人在家中喝了2两白酒,酒精度约为40度。喝完酒后,他一个人在家中看电视。直到深夜,老乡打电话给张某,说是要回老家了,让张某去帮她搬些东西。

于是,张某驾驶自己的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从家中驶出,前往北仑老乡家中。凌晨,张某驾车沿着招宝山大桥从北仑回镇海,由东往西行驶至雄镇路招宝山大桥附近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认定张某血液酒精浓度含量为79.9毫克/100毫升,未达到醉驾标准,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但是,张某还是免不了相应处罚,根据交规,张某涉嫌酒后驾驶摩托车被罚款1000元,无牌驾驶被罚款200元以及无证驾驶摩托车被罚款200元。

“事实上,很多司机没有张某这么幸运,一旦沾酒上路很可能触犯刑法。”民警坦言,司机朋友切莫心怀侥幸,贪杯上路,务必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别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当儿戏。

编辑:丁烨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