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讯(记者周伟伟)今年4月,王女士遇到了一场离奇的车祸,在329国道历山附近,她骑在电瓶车上等红灯,这时有一辆小汽车紧挨着她。当信号灯从红转绿时,小汽车抢先通行,轮胎从王女士的左脚脚面压了过去,造成她的左脚骨折。交警认定,汽车驾驶员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今年8月,王女士将陈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达成赔偿协议。
审理此案的民三庭助理审判员王澈提醒汽车驾驶员,在不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特别需要注意车辆周边情况;而行人与非机动车驾驶员也应注意安全,与机动车保持一定的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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