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宁法)男子在改装的油罐车夹层里灌水,从中非法赚取“油钱”7万余元,日前,宁海法院依法判决男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江某,江西人,2008年在宁波安家落户。2011年,他买了一辆二手油罐车,做起了油品运输生意。2012年3月,老乡陈某找到江某,要求合作,并表示会帮忙找用油单位。两人一拍即合。
没多久,陈某在宁海找到一家玻璃盖厂,需要大量用油。2012年5月,两人开始向玻璃盖厂运送柴油。
在本分做了几个月后,两人发现,如果驾驶员在第一次过磅时不下车,而在第二次称车辆毛重时下车,两人便可多算得一个人重量的油钱,近500元钱。这一发现,让两人屡试不爽。
但一人重量的油钱毕竟有限,这点小利已经无法满足两人的贪念。2012年11月,江某给自己油罐车的油罐外面又套了一个更大的油罐,如此便在两个油罐之间形成了一个夹层。每次加油时,都将油加在内部的油罐里,然后在过磅前,偷偷在夹层里灌水。过磅卸油后,利用重新开往地磅的时间,打开夹层底部的开关,让水流尽,再过磅称毛重。如此这般,两人便可骗得一夹层水重量的油钱。而一夹层的水加满大概有近3吨的重量,每吨油的单价按8200元计,两人一车便能骗得2万多元。
2013年3月,江某和陈某再次用同样的方法向该玻璃盖厂售油。厂老板无意中发现10吨油量的油罐里前一天才装的油还没到油罐的中间线,但进油的重量却有8吨多,装了油后都还没来得及用。老板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油可能被动了手脚,遂报案。同年3月,陈某被抓获。
截止案发,两人用这种方式共向该玻璃盖厂销售油品四车,骗得油款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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