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即将开始,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报名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时间:9月27日-10月8日。
除网上申报外,申报人员还需现场确认,10月9日为参加“国考”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间,10月10日为原来参加“省考”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人员的现场确认时间。确认地点在宁波教育学院环城校区师干训大楼208室。
按规定,宁波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需要提醒的是,户籍不在本市,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成良田 陆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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