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4日,租住在桥头的阿科(化名)夫妇下班回家,发现9岁的小儿子不见了,另外两个孩子告诉爸爸妈妈:“弟弟被昨天留宿的叔叔带出去了。”
谈婚论嫁时女友“失踪”
阿科带着一腔愤怒,急忙拨通了孩子口中这位“叔叔”的电话,却是手机关机的提示音。而此时,这位“叔叔”已带着骗来的孩子坐车到了江苏吴江。
此人是乔某,近50岁,河南人,在江苏打工,这次来慈溪的初衷是为了见女友。
早在半年前,乔某通过婶婶和阿科认识了阿科的姐姐阿丽(化名),两人谈起对象,相处后很快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
“在恋爱过程中,我给阿丽买了黄金项链、手链、戒指等物品,花了1万多元,她答应跟我到河南办理结婚手续。”乔某表示,他买这些首饰给阿丽就是为了结婚。
2012年10月,正当乔某憧憬两人婚后在河南生活时,阿丽“失踪”了。无论乔某怎么联系她,都没有消息。无奈之下,他向介绍人阿科询问情况。阿科告诉他:“阿丽不在慈溪,回了贵州老家,目前联系不上。”
退还财物不成拐走孩子
乔某对阿科的回答很气愤,哪有弟弟会不知道姐姐的下落?这分明是骗人。 11月3日,乔某赶来慈溪当面问阿科,但阿科还是用模糊的话语应付他。乔某越想越气,认为是阿科、阿丽两人联合起来诈骗他的钱财。
当晚,乔某留宿阿科家。辗转难眠的乔某心中有了主意:既然婚结不成了,那就把钱财都要回来。阿科有3个小孩,乔某准备带走一个,给他们施加点压力。
第二天上午,阿科夫妇都上班去了,家里留下乔某和3个孩子。 8点左右,乔某抱起最小的孩子,对他说:“我带你去姑姑家。”小孩不走,乔某连哄带骗:“我会打电话给你妈妈的,还会买东西给你。”
就这样,乔某带着孩子坐上汽车,从桥头到周巷,再从周巷到江苏吴江。当天晚上5点左右,乔某从吴江坐上了去河南老家的车。
以拐骗儿童罪被法院判刑
到达老家后,乔某给阿科回了电话,只要阿丽把黄金首饰等还了,孩子也会好好的。阿科连忙说,钱会马上打过去,只要孩子能回来。
为保孩子平安,阿科联系了阿丽,阿丽主动打电话劝说乔某:我正在老家办户口,弄好就过来和你办结婚手续,先把孩子还给阿科。乔某对阿丽已经存了一肚子火,逮着机会发泄了一通,最后让阿丽退还财物。他撂下狠话:不把钱打过来,你们见不到孩子!
11月6日上午,阿科凑齐1万元钱,汇入乔某指定账户。钱到手后,乔某才将孩子交给阿科在河南的亲戚。同月24日,乔某通过婶婶交给阿科1.3万元,作为退赔他的经济损失。
2013年4月,乔某被抓获。近日,法院开庭审理认为,乔某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乔某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乔某有期徒刑1年。
记者手记:
有孩子的家长需要注意,骗子拐骗小孩的手段多种多样,比如,给小孩买爱吃的食物、喜爱的玩具、好看的衣服以及带去玩耍等,骗取儿童的好感后将其拐走。对小孩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则往往以献殷勤、假意帮助照看孩子、表示喜爱儿童等手段骗取信任后,寻找机会将儿童骗走或者将婴儿偷偷抱走。-记者陈运运 通讯员亦茗叶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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