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网友投诉欧宝大酒店把客房设在住宅区
网友“2053244876”9月22日在“民生e点通”民生服务互动平台发帖投诉:宁波国家高新区江南路568号“欧宝大酒店”在欧宝花园大厦21、22层70年产权的居民住宅楼内开设宾馆,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9月23日,高新区工商分局第一次答复:我分局已受理该投诉,将于近期联合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开展上门调查。
9月25日,该局第二次答复:9月23日当天,高新区工商分局对举报信息进行了初步核查,发现该大厦21、22楼产权性质确为“住宅”,且有部分房间为宾馆布局,并配有厨房设备,但现场未发现有入住宾客。9月24日,工商分局会同本区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欧宝大酒店进行现场检查,查实21、22层不属于欧宝大酒店已核定的宾馆营业场所范围,已责令被举报人停止将21、22层用于酒店宾馆经营用途。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对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行政指导,并将根据调查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记者随即进行核实调查。
大厦为商住两用房
酒店超核定营业场所范围经营
前天,记者来到了位于高新区的欧宝大酒店,酒店就在江南路568号欧宝花园大厦内的7至9层。
经调查,记者了解到,该幢欧宝花园大厦属于商住两用房。其中1到9楼为商业用房,40年产权;而10到25楼则是住宅用房,70年产权。
从1到9楼,除了欧宝大酒店外,还有餐厅和一些公司开设于此。
随后,记者来到21、22楼,楼道里的格局和附近楼层没有多大变化。
得知记者的来意后,住户林小姐说了这样一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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