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宁法雯雯)女子网上结识生意伙伴,本欲合作做树苗生意,谁知被骗20余万元,经宁海检察院提起公诉,宁海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这名“生意伙伴”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
现年34岁的王某系宁海人,初中毕业后跟着朋友做些服装生意,由于没经验、没人脉,服装生意越做越淡。
2012年,经常赋闲在家的王某没事便喜欢QQ聊天。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在网上认识了一名重庆女子胡某。胡某自己在家开了一间棋牌室,有时也做做服装生意。
一见是同行,胡某聊得分外起劲,将自己的老底都兜给了王某。熟悉胡某的家底后,王某心里却有了算计,计划着想办法从胡某手里骗财。
于是,王某告知胡某自己正计划做树苗生意,让胡某一起合作,从宁海收购后再卖到重庆,所得利润两人平分,还下血本接胡某到宁海来玩了几天,带她看了当地的树苗基地。事后,胡某才得知这些树苗基地压根与王某无关。
起初,胡某并未下决心合作。
2012年10月,王某告诉胡某宁海的橘子熟了,让胡某投资一起收购橘子,再由胡某卖到湖北武汉,赚到钱一人一半。胡某终于心动,多次汇款给王某,甚至介绍自己的朋友跟王某一起做树苗和橘子生意。
转眼胡某的15万元和胡某朋友的8万元钱都汇到了王某的户头上,胡某却只拿到了最开始的2000元,每次打电话给王某,听到的理由都是五花八门,从一开始的罐头厂老总出国到橘子农药超标被查,甚至是王某自己出了车祸住院。到最后,手机也打不通了。
胡某这才发觉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10天后,公安在厦门抓获王某。
法官提醒:投资有风险,网聊更需谨慎。网络的普及,给我们带来了方便,拉进了物理上的距离。但对于做生意、搞投资来说,更深层次的了解还是必不可少的。多留一个心眼,才可能少一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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