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即将到来,“宁波市机关干部‘正风肃纪’十项规定”执行得怎么样?有没有公车私用等现象?昨天下午,记者跟随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宁波4所学校门口进行暗访。经过4个小时的巡查,暗访组并未发现有公车私用接送孩子的现象。
昨天下午2时许,暗访组首先来到位于东钱湖的宁波外国语学校。学校临近放假,校门口已经排起了车龙。
下午2点半之后,学生陆续走出校门,车辆进出频繁,但这过程中,并未发现可疑的公车。
随后,暗访组又来到鄞州高教园区。在宁波中学附近,有两辆车引起了暗访人员的注意。其中一辆为黑色帕萨特,车上挂有某职能部门的出入证,还有一辆为金色的本田CRV,车牌为浙B00×××的小牌号车。但经核查,这两辆车均登记在私人名下,并非公车。
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万里学院,暗访人员也没有发现公车私用现象。
记者了解到,“宁波市机关干部‘正风肃纪’十项规定”里有三条和用车有关:严禁将留用车辆或执法执勤车用于会议接送、上下班接送及办理一般公务;严禁在非公务活动时将公务用车随意停放住宅小区或其他社会公共场所;严禁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和其他利益相关人无偿借用车辆、驾驶员和报销车辆费用。
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办目前公布了投诉监督电话:96178,欢迎市民拨打举报,共同监督。(记者 张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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