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0月1日讯(记者 龚一鸣 通讯员 章宁银) 自2013年1月1日起,新考出驾驶证的驾驶员在实习期内上高速,必须有同等或更高准驾车型且有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员陪同,否则新手驾驶员将被处罚并延长实习期。今天上午高速交警就遇到这么一件事,不过这其中还有些小插曲。
今天上午,刚刚5月份考出驾驶证的李某和她的朋友从北仑一起出发去溪口游玩。当她开到甬金高速时发现车流量非常大,身边不断有车超过去。一不小心李某就和另外一辆车发生了刮擦,事后双方都来到了高速交警支队处理事故。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李某的驾驶证是今年5月底考出的,目前仍处于实习期,是不允许单独驾驶机动车上高速的。于是,民警询问她是否有驾驶员陪同驾驶,这时站在李某身边的一名男子陈某自称和李某一起的。当民警问陈某是否有驾驶证时,陈某迟疑了一下,说我有驾驶证,但是被吊销了。经过民警在系统中查询,陈某所说确实属实。驾驶证被吊销即属于无证状态,也就是说李某并没有法律上认同的三年以上同等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员陪同驾驶。于是民警对其作出了罚款200元并延长实习期一年的处罚。
事后李某告诉民警,之前学习的时候知道有这么个规定,所以找了“老驾驶”陈某。可她并不知道陈某的驾驶证已经被吊销,陈某也没有告知她这一特殊情况,才会造成如此情景。
高速交警提醒,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实习期驾驶员上高速驾驶机动车时必须由一名三年以上驾龄、持有同等或更高准驾车型的驾驶员陪同驾驶。新手在寻找“老驾驶”陪驾的时候,最好看一下"老驾驶"的驾驶证,以免出现李某类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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