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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后首个长假 您回家了吗?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0月04日 07:4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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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庆长假是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两个月后的第一个长假。对于法律中新增的要求儿女“常回家看看”的条款,记者采访发现,不少空巢和入住养老院的老人仍是盼儿容易见儿难。

空巢老人 每逢佳节倍思亲

昨天,记者询问了我市8户空巢老人同一个问题:“这个假期,儿女们时常来看你们吗?”除了其中一户没有子女外,有4户给予了肯定回答,其中2户的子女会陪着父母住几天,另外2户都是假期头一天来看望一下,送点吃食。另有3户老人的子女有的因路远、有的在国外没有假期没有办法回家。

80多岁的郑仙菊老人说,她有个儿子在上海,这个长假儿子一家都出国旅游了,没有时间来看她。她每天练练太极拳、看看电视:“看完电视后,很多时候不知道干什么好,就在家里随便走走,更多的时间是站在窗前往外看,看看窗外的人在干什么,有时边看边想儿子、孙子。”

“这长假都过了一半,也不知道小孩会不会回家。”说这话的是70岁的刘先生。他住在东湖花园,因子女都在外地工作,而老伴多年前已去世,平时只有他一个人在家。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过节和假期才会偶尔回来,一年当中子女回来的次数,他用手指都能算得清楚:“电话都打来过,儿子说是脱不开身,不过来了。女儿说不确定,看看能不能挤出点时间。”

刘先生说,子女对他都很孝顺,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寄钱给他用,他理解子女有自己的生活和事业,他现在还能照顾自己,也不想麻烦子女经常回家,但每逢节假日也很想子女能够陪伴在身边。

记者走访了多位独居老人发现,很多老人想孩子的时候大多自己忍着,怕耽误孩子工作,不告诉他们。有老人虽然知道“常回家看看”被写入了法律条文,但也不会过分强求子女回家。

养老院 有人欢喜有人愁

记者调查了甬城稍有规模的5家养老院。在江东一家敬老院,共住有40多名老人(都有儿女),但长假前三天,被儿女接回家团聚的只有4人,而且他们只是在儿女家待了一天或吃过一顿饭后就被送回来了。还有约一半老人的子女赶到敬老院看望父母,但与老人共处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小时。

记者与老人们交谈,他们都说自己过得很好:“孩子们工作忙,不能耽误他们。福利院给我们安排了许多节目,在这里过节也蛮开心的。”但每当有同院的老人被孩子接回家里去,他们又羡慕得不得了:“某某的孩子真好,真记得父母;某某在儿子家里吃饭,还有大闸蟹……”

工作人员说,在福利院里,谁的儿女来了,被看望的老人总会四处宣扬,“仿佛是件骄傲得不得了的事。”有的屋子里两名老人一起住,一旦其中一个的儿女来看望,另一个经常会借口有事跑到外面去,既羡慕又怕触景生情。

记者也了解到,我市的养老院每当节假日前夕,会都给子女发送类似的“敬孝提示”,想请子女来陪着老人过个节。洪塘敬老院的工作人员说:“这提示还是有点用的。现在对老人不闻不问的子女不多,但能7天长假,接老人回家过节的也不多。”记者 卢科霞 

■延伸阅读

回不回家很纠结

新规实施后第一个长假,许多在宁波工作的外地人,他们又是如何打算的呢?

来自安徽的李先进,目前在海曙一家公司做业务经理,平时工作压力很大。说起国庆长假,他一脸的无奈,他也很想家,家里60多岁的父母也盼他回家。

“其实7天长假,我轮到3天值班,陪孩子周边走个景点,就没有时间回家了。”他说,“只能等春节挤出时间回家看看。”

来自黑龙江的刘伟说,他每次回老家都要下很大的决心,因为路程太远,如果坐火车,大部分时间都花在路上了,如果坐飞机,费用太高吃不消。因此,每年只有春节才会回家。

刘伟说,他也知道“常回家看看”已经入法,但在现实和法律之间,他感到很纠结,他的很多朋友也有这种感受,他们都未因新规而增加探亲次数。

我市老龄委工作人员说,随着人们工作变动日益频繁,人口流动加速,家庭结构模式的小型化、核心化成为主流。部分子女越来越关注自己的小家庭,对老人的照顾就不会排在首位,对老人的精神需求则有所疏忽。

“代看老人”业务遇冷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实施以来,淘宝网上陆续有店家推出“代看望老人”系列服务。

“10分钟=8元,1小时=20元……”一家网店贴出明确的收费标准。除了陪聊天、吃饭等业务外,不少店还提供其他的服务,比如代购服务,即帮老人在超市买米买面,买蔬菜水果等,还有代缴费服务。

但这项业务看上去都很惨淡,在一个搜索页面里,一共有40个商家,其中有34个商家的成交量是零。但是很多页面的浏览量一般都在100以上,也可以看到有些人对这项业务有兴趣的。一位店主说,现在咨询的人比较多,但是真正下单的很少。

昨天记者也就这个问题采访了一些老人,绝大多数的老人都认为这样的行为绝对不能接受。“之所以希望孩子能够常回家看看,是因为血浓于水的是有亲情关系的,不需要陌生人来陪我吃饭、聊天”。有的老人认为,把亲情全部商业化或者货币化,“是非常可耻的”,难以接受。

●律师观点

“常回家看看”要靠自觉

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傅凌志律师认为,“常回家看看”虽然被写入了法律条文,但谈不上强制性,操作起来难度很大。当法律和亲情冲突时,很多老人都会选择亲情,“常回家看看”更需要子女自觉,而不是为了完成法律规定才这样做。

不过,从很多现实情况来看,有些子女的确很有孝心,但有心无力,给不了老人所需要的精神慰藉,因此建议社会多给独居老人一些关爱。

国庆假期已经过半,本报倡议,如果条件允许,趁假期回家看看家人吧。如果确实不能回家,该如何给父母精神慰藉?不妨经常和父母打电话聊聊天,聊聊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碰到的趣事,如果父母会使用电脑,可以通过QQ和视频聊天;也可以接老人来生活一段时间,让他们感受家庭的温暖;每次回家时间尽量长些,多带老人参加年轻人的活动,让老人多接触年轻人的生活。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