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二中受灾进水情况。汤建新 摄
■教育系统抗击台风“菲特”特别报道
受台风“菲特”影响,我市遭遇持续强降雨,除北仑和杭州湾新区外,各县(市)区都存在学校进水受损情况。各地各校及时组织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全力开展抗灾自救工作。
10月6日:宁波市教育局发布第23号强台风“菲特”防御工作紧急通知,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教育系统灾情变化,随时处理应急事务。
10月6日下午,宁波市教育局接到市职教中心学校校区进水报告,市教育局领导分3组赴基层各学校视察指导抗台抢险工作。
10月7日:宁波市教育局通过全媒体发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10月8日停课1天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值班,确保校园生活稳定有序。
10月8日上午:为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防灾救灾工作的统一指挥和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市教育系统应对“菲特”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保障、应急、宣传三个行动组。
10月8日下午:宁波市教育局紧急召开在甬高校负责人会议和“全市教育系统防汛救灾电视电话会议”,会上传达市三防指挥部工作要求,统一部署了全市教育系统防汛救灾等各项工作。
10月8日:接各地(校)报告,除北仑和杭州湾新区外,各县(市)区都存在学校进水情况。
10月8日:宁波市教育局发布紧急通知,10月9日老三区、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停课1天,在甬高校和其他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停课。
10月8日下午至9日:宁波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分7组赶赴各县(市)区学校、在甬高校和直属学校,了解各地(校)受灾情况,指导和督促各地(校)做好抢险救灾、防疫卫生工作。
10月9日:宁波市教育局通过多媒体全天候发布全市教育系统师生防汛救灾的最新进展和各地(校)涌现出的抗汛自救的感人事迹。并发布紧急通知,10月10日老三区中小学幼儿园停课1天,各在甬高校和其他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停课。
10月9日下午:宁波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当前特殊时期中小学教学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学校教师承担起停课期间对在家学生的学习指导工作,科学合理地指导在家学生自学和安排适度体育锻炼。
10月9日:象山、宁海、北仑学校全部复课。
10月10日上午: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继续分赴宁波教育学院、宁波电大、南高教园区,并深入到余姚等地(校)督查抢险救灾和灾后防疫消毒复课情况。中午,局领导班子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救灾复课问题和学校卫生防疫、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0月10日下午:宁波市教育局发布紧急通知,10月11日-12日老三区、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继续停课2天,10月12日教学安排调至10月19日。各在甬高校和其他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停课。
10月10日,宁波市教育局联合市卫生局制发《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后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并邀请宁波市疾病防控中心专家作灾后防疫专题讲座,指导各地(校)做好洪涝灾害后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10月10日:宁波市教育局针对突发性假期,推出三大服务,帮助学校、学生做好防疫救灾和在家自学辅导工作。宁波教科网推出“校园防疫、在家自学专题辅导”网页,邀请专家作灾后防疫专题讲座;邀请省特级教师作“如何做好突发性假期的学习”专题辅导;推出300节的中小学名师“空中课堂”课程,让学生在家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10月10日:大榭、杭州湾新区学校全部复课;镇海、慈溪、奉化除部分受灾学校停课,其他学校复课;12所在甬高校正常上课。
10月11日:宁波市教育局进一步部署,做好灾后学校安全防疫和复课工作。制发《关于做好当前受灾校舍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校)认真检查受灾校舍,查清房屋损毁和安全状况,对受损房屋及时进行修复和整理,防止因校舍问题引发安全事故。
10月11日:北仑、宁海、象山、大榭、杭州湾新区等5地学校正常上课,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等4地学校继续停课1天;镇海、鄞州、慈溪、奉化、东钱湖除部分受灾学校停课,其他学校正常上课,余姚城区积水还未退去,暂不具备复课条件。15所在甬高校正常上课。积水退尽的学校已全部完成消毒防疫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