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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企业纳税有困难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延期3个月缴纳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0月16日 20:5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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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10月16日讯(记者陈巧玲)记者从全市灾后恢复生产工作部署会议上获悉,为积极应对“菲特”台风灾后严重影响,全力推进全市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截至目前,市政府已经密集制订出台了“1+11”政策文件,明确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工业方面,政策提出了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受灾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延期3个月缴纳。

  记者了解到,在专项资金支持上,今年市级工业专项资金中将调剂1000万元专项用于受灾严重的县(市)区工业企业恢复生产中所需新增贷款的担保公司担保费。受灾较严重的县(市)区也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今年市级工业扶持资金中还将专项安排1000万元给受灾较严重的县(市)区,用于受灾企业在淘汰和更新机电设备时的补助,并进一步简化补助手续,尽快下达补助资金。

  在产业转型升级上,对受灾较严重的县(市)区受灾企业列入今年市重点产业技改专项项目的,其设备技术投资额的补助比例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限额不变;依据设备技术投资额按补助比例先给予50%的资金预拨,待项目竣工后,根据实际投资额再补差额,其中对余姚项目补助资金全额由市级专项资金承担。

  此外,税收政策的支持力度也很大,受灾企业因受灾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受损的企业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原材料等,可以及时向税务部门进行申报,并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购进的商品或自产的产品在灾害中受到损失,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户,因受灾影响其生产经营收入的,据实调整其受灾当期的征税定额;受灾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延期3个月缴纳。

  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采购项目优先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地产品”采购。对受灾工业企业参加国内重点产业展览会的参展展位、整体广告宣传、布展等费用给予一定补贴。市经信委在市8718公共服务平台开设灾后恢复生产服务专栏,由委领导和专业小组成员在一定时段内进行在线服务,连同各地8718分平台,受理并协调企业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遇到的问题,力争多解决问题。

编辑: 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