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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茗都车祸案"理赔和解 家属获保险补偿90万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0月16日 06:5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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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为倒车引发悲剧 奉化一对夫妻殒命》后续

  今年6月中旬,奉化阳光茗都小区地下车库发生一起惨烈车祸,刚拿到驾照不久的女子,在倒车时发生意外。夫妻俩不幸殒命。

  昨天,记者从奉化法院获悉,在保险公司补偿死者家属90万元后,死者家属向法院撤诉。

  倒车时出意外夫妇殒命

  遇难夫妻都姓林,男主人1971年出生,经营一家加油站。两人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刚参加完中考,小女儿今年6岁。

  出事的雷克萨斯是夫妻俩2011年买的,登记在林先生名下,林女士今年5月中旬刚拿到驾照。

  据一名知情人称,6月18日晚上,林先生夫妇带着6岁的小女儿驾车回家。回到车库,林先生让妻子练习倒车技术。

  第一次,林女士倒进去了,但还想再练习下。可第二次,倒来倒去就是进不去。林先生没辙了,就让林女士下来他来倒。谁知,林女士却忘记换挡位了,车子一边倒退,她就一边开了门。车门才开到一半,她的半个脸就被夹住了。当时,林先生就站在车子和墙壁中间,也被死死夹住了。

  这起事故被交警部门定性为意外事故。

  保险公司补偿90万元

  9月初,死者家属将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111万元的理赔金额。

  很多保险公司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都有类似这样一条免责条款:“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这是保险行业的一个惯例,目的是为了规避道德风险。而林先生夫妻一个是被保险人,一个既是驾驶人又是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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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