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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农村灾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意见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0月16日 22:3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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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切实做好农村灾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意见

  甬政办发〔2013〕226号

  一、组织力量抢收抢管抢种

  各地要抓紧收割已成熟晚稻,对已倒伏晚稻要适当提早收割,各类经济作物要及时采收。受灾田块、果园、茶园、苗圃要抓紧做好清理沟渠、补施追肥、病害防治等田间管理工作。绝收田块要及时补播改种速生蔬菜和加工型蔬菜,积极扩大种植油菜、大(小)麦、蚕(豌)豆、绿肥等冬种作物。对受台灾影响严重并已参加农业保险的晚稻给予每亩50元的灾后管理补助;对经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认定,连片种植大(小)麦30亩以上,油菜、榨菜20亩以上,灾后半个月内播种青菜20亩以上的大户或家庭农场给予每亩60元补助,对补播紫云英的免费提供种子。对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定,对受灾果园、茶园补植分别给予300元/亩、800元/亩的补助;对市级定点苗圃受淹部分,给予2000元/亩的补助。对经县级渔业主管部门认定,对灾区补放水产苗种或换养品种给予50元/亩的补助。

  二、积极扶持养殖业和农家乐休闲旅游业

  为灾后恢复养殖业生产,对受灾特别严重的畜牧、水产养殖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市级示范合作社、专业规模场(户)新增的贷款,按贷款利息实际发生额给予50%补助,补助期限暂定6个月。对受灾特别严重的规模场(户)从有资质的种畜禽场引入的种畜禽,凭引种证明及发票,按引种价格的30%给予补助。对列入2013年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建设和改造因灾冲毁严重并计划修复重建的项目,经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提前将项目补助资金下达到80%,其余20%项目补助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下拨,在此基础上酌情追加补助。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对设施受损严重的市级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予以补助,对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延期3个月缴纳。

  三、加强农业技术指导服务

  农业部门要及时提出灾后生产技术指导意见,农业技术人员要深入灾区一线,指导农户加强农作物灾后田间管理和冬种作物生产布局。首席专家、技术指导员和责任技术员要履行职责,定点划片搞好灾后服务,帮助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农机部门要紧急调运各类抗灾农机具,集中机具机力抢排田间积水。成立应急维修服务小分队,帮助农户维修农机具,并督促协调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充实维修人员、设备,尽快修复灾损农机装备、机库棚。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抢收抢种服务队,赴灾区开展各项农机作业服务。农业执法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的调控和管理,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行为,确保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正常供应。

  四、做好保险理赔和金融支农服务

  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要按照“从速、从简、从高”的原则,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抓紧做好农业保险的定损理赔工作。各县(市)区农险协调办和各乡镇、村农险协保员要积极主动协助配合市共保体做好查勘、定损工作。抓紧做好农村财产保险等定损理赔工作。全市各金融机构要遵循“从宽、从简、从低”的原则,对种养殖大户为恢复再生产所需贷款,给予金融支持。对助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给予50%的保费补贴。

  五、加强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动物疫病防控

  按照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落实好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确保人力和物资到位,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及时组织打捞清理辖区内溺死、病死动物,就地、就近、在第一时间对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和疫病传播。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巡查,强化监督执法,严禁随意丢弃与加工、出售、食用死亡畜禽。对受淹畜禽栏舍及运动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畜禽及其产品加工场(点)、畜禽运输车辆开展全面消毒灭源。全面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时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对本次洪灾中死亡的动物,无害化处理生猪在国家每头80元处理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50元,家禽、兔按每只给予5元处理补助。

  六、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抓紧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清理村内道路垃圾杂物、河道漂浮物。加强村庄道路绿化的养护管理。要结合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农村环境长效保洁机制。组织开展灾后消毒工作,调集卫生防疫力量和物资,做到积水消退到哪里,消毒净水跟进到哪里。重点做好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文化礼堂、企业厂房等人员集聚场所,自来水源、水井、河道等重点部位的消毒,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七、加快修复农村基础设施

  交通、电力、电信、广电等部门力争用最短的时间恢复道路、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迅速开展交通设施灾情损失评估,加快抢通县、乡及通村道路,尽快恢复城乡公交。加快修复林区作业道路、渔港码头等基础设施修复。加快修复水毁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在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给予45%补助和南三县及经济欠发达乡镇再给予10%奖补资金”政策的基础上,适当予以提高。

  八、全面开展农村危房排查和尽快开展恢复重建

  各地要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受损农村房屋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启动危房应急评估鉴定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受灾房屋,必须在第一时间撤离人员。对因灾损毁的房屋有关部门要抓紧核定,建立台账资料,根据房屋受损情况制定补助标准,尽快开展修缮或重建。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抓紧做好农村房屋政策性保险的理赔工作。对撤离的群众各地要做好安置工作,对一时无法回迁的群众,要落实专人做好思想疏导,建立阶段性结对帮扶机制,确保受灾群众生活有序、衣食无忧。

  九、加强水利设施和地质灾害的排险监测

  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水库、山塘、堤防、重要水工程、地质灾害点易发区的保安责任。认真落实高水位水库和地质灾害24小时巡查制,发现隐患,立即除险、立即转移人员,严密防范发生次生灾害。广泛普及地质灾害避灾防范常识,加强群测群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十、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和困难群众的救助

  各地要抓紧排摸重灾区低收入农户和困难群众的受灾情况,积极开展帮扶济困送温暖活动,针对低收入农户的实际需求,做好受灾低收入农户和困难群众的救助,组织开展捐款捐物,结对帮扶,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处、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指导有生产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开展生产自救,帮助制定种养计划,协调解决生产中的困难,提振发展信心。

  十一、确保农村市场供应

  各地要加强粮油、果蔬、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采购调运,尽力满足市场需求。加强对受灾农村地区市场供应中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高度重视灾后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确保市场有序供应和放心消费。

编辑: 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