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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业务招待费入错账被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0月21日 10:0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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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虞浩英 通讯员 刘金荣)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媒体广告性支出,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但宁波保税区海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财务工作人员却把10多万元的用于送客户的金币花费计入了业务宣传费,导致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少了41280元。

据悉,在以往税务稽查中,稽查人员也有发现,企业将业务招待费、会议费、业务宣传费概念混淆,出现不当的税前列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这些费用可以有条件的扣除,比如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而会议费则可以全额列支,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因为税前列支金额越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就会越少,所缴纳的所得税也就少了,而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一项重要的支出,往往会超过规定的扣除金额,所以有的企业便有意无意地将业务招待费记到了会议费、业务宣传费等账目中。稽查人员表示:“税务部门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业务宣传费有严格的定义,日常稽查工作也会留心企业是否入错账。事实上,业务招待费作为一项比较敏感的支出,被称为‘各国公司税法中滥用扣除最严重的领域’。”

经查,该企业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有多笔招待客户,理应计入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被列支成管理费用,经稽查人员核实后,被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稽查人员表示,业务招待费入错账,直接导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少,这种情况一旦被税务稽查部门查到,企业将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事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建议企业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避免因账务处理不当,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