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救灾工作会议上获悉,市财政从2013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中统筹4亿元,从市长预备费中调剂出1亿元,共安排5亿元资金设立全市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专项经费,对受灾群众、企业开展灾后自救和恢复生产予以支持。
受“菲特”影响,全市11个县(市)区的148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达248万人,目前共造成全市直接经济损失333.6亿元,其中灾情最为严重的余姚市直接经济损失达206亿元。
灾情发生以来,市财政已紧急拨付财政救灾资金1.28亿元。此次整合的5亿元专项资金,将与中央、省下拨的救灾资金、社会筹集的救灾资金等统筹安排救灾项目。市政府办公厅还出台了《宁波市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范围、分配和拨付、监督管理做了明确规定,以规范资金的使用与监管。
□记者 张璟璟 通讯员 周晓静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