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记者胡瑾中)昨天下午,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金融、保险等部门加大支持灾后重建力度,已向上级争取灾后重建应急专项贷款50亿元,企业新购设备等可作为贷款担保,因灾企业存量贷款可展期。
为加大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力度,宁波银监局余姚办事处、人民银行余姚支行、市金融办日前制定了《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信贷支持的重点对象为订单充足、符合产业导向、暂时经营困难的受灾企业。
通过各银行的积极争取,我市灾后重建应急专项贷款已达50亿元。各银行对灾后重建应急专项贷款放宽准入条件,可放大原有抵押品的抵押率,以企业新购设备、存货或应收账款等为担保,灾后重建应急专项贷款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发放。
对存量贷款,方案要求各银行对受灾企业、农户坚持做到不抽贷、不压贷。在2014年3月前及时为因灾无法正常还款的客户直接展期,原则上贷款利率不高于原定利率。因灾引发的不良贷款,不收取罚息,并认真甄别不良记录,在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前及时予以剔除,防止因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企业恢复生产。
方案强调,各银行要开通灾后重建贷款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建立“特事特批”、“一户一策”工作机制。对灾后重建贷款,适当降低各类收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加强与专业担保公司的合作,放大担保倍率,做好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积极破解企业担保难问题。加快不良贷款核销进度,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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