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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霸王条款无处遁形 宁波集中规范银行、电信业合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0月29日 06:5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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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手机号码注销,余额须充入同一运营商号码;网络、通信故障导致银行无法履行协议的,银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面对这些“大佬”行业的合同条款,消费者显得很无奈。

  昨日,市工商局呼吁市民合力“缉拿”不规范条款。据悉,本月起至明年2月,工商部门将对银行、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展开集中规范。

  银行服务、电信服务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但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需要,银行、电信业往往利用合同起草者的优势地位,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增加对方的责任与风险、免除或减轻自己的责任与风险,有些规定明显不合理,有些内容与法律的规定相冲突。而用户即使心有不满,也少有较真进行维权。

  工商部门曾在检查中发现,电信行业有条款要求用户如不使用相关业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取消手续,“否则视为默认同意使用。”专家认为该条款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合同的权利。有银行在合同条款中规定,“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网络、通信发生故障,导致银行无法履行协议的,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专家认为该条款将网络、通信故障的发生列入免责范围,扩大了银行的免责情形。

  据了解,本次规范行动将通过行业自行整改和整治督查展开,对于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涉及法律广泛、专业性强、有可能造成争议的条款,工商部门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检查中发现的易发、多发、侵害消费者权益较严重的重点条款予以曝光,并督促修改。(记者张燕 通讯员张淑蓉黎良军)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