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宁波的9名游客通过旅行社报名去巴厘岛旅游,因道路积雪等原因,旅行社的车子未赶上飞机,旅行泡汤。游客随后提起诉讼索赔。昨天,海曙法院一审依法判决王女士等9人与旅行社解除合同,旅行社退还34000元预付款。
乘飞机误点出游泡汤
1月25日,王女士等9人与宁波一家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旅游目的地为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出发地为杭州萧山机场,由旅行社送王女士等人至机场,时间为2月8日至2月13日,总费用为91200元,预付款为36000元。
合同还约定,出境旅行社取消出团,应按总旅游费的30%承担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王女士等人支付给旅行社预付款36000元。
去巴厘岛的航班起飞时间是2月8日23点30分,原本王女士等人和旅行社约定的从宁波出发时间为8日的19点30分。但2月7日,旅行社工作人员通过气象预报得知8日要下雪,双方沟通后将出发时间改成8日的18点30分。
2月8日出发后,车子开到杭甬高速宁波东入口,发现高速因大雪封道。于是司机改走省道,但因道路积雪,车速很慢。至上虞地段,遇上两辆集卡车发生事故,把整个桥面堵住,车辆无法通行,司机又采取改道等方法,但到达萧山机场已是当晚11点45分。
旅行社在得知情况后,也十分着急,提前跟航空公司和机场方面协商,要求延迟起飞。最终协调不成,王女士等9人没能顺利登机,次日怏怏返回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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