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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子肇事姐夫帮顶 办案民警慧眼揪出元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0月29日 10:1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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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阿文)一起原本简单的交通事故,却因为肇事者事后指使他人“顶包”,而使案情变得错综复杂。2013年10月18日早晨,在我县兴宁中路与外环西路交叉路口就发生了这样的一起交通事故。交警经过缜密调查,不到一天时间就将此案侦破。10月24日,嫌疑人吴某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今年10月18日6点左右,安徽籍男子吴某驾驶皖KE10XX号重型仓栅式货车从奉化前往三门。当该车沿兴宁中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与外环西路交叉路口右转弯时,与横过道路的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方某左足部软组织脱套伤、骶骨骨折等。案发后,吴某随即拨打了110、120。县交警大队值班民警刘开忠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带领两名协警迅速赶到了现场。

据吴某陈述:肇事货车不是他驾驶的,他只是肇事货车的车主,他的驾驶员安徽人王某因害怕被赶来现场的伤者家属打,已提前跑路。

在现场勘查完毕后,刘开忠在对肇事货车驾驶人产生疑问的同时,进一步催促吴某尽快联系王某到交警大队等候调查。

中午时分,吴某终于和王某一起来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民警刘开忠在对他们细致的打量中发现,吴某和王某的穿着打扮几乎一样,身高特征也基本相仿。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更奇怪的是,当天下午,当他们再次来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时,各自穿在脚上的鞋子也互换了。吴某和王某的这些不寻常举动,已引起了办案民警的高度注意,而他们的刻意装扮又分明露出了心虚的马脚。而这一切都在办案民警的掌握之中。

在审讯中,民警对吴某、王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重证据、轻口供,并充分向他们陈明案件的利害关系,出示了部分证据。最后,吴某在民警强大的审讯攻势和掌握的大量证据面前,终于乱了阵脚,道出了驾车肇事的实情。

原来吴某的车虽然保险齐全,但因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按规定,他投保的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该起事故除交强险以外的损失费用。为了减少损失,逃避法律的制裁,吴某不惜铤而走险,叫有驾驶证的姐夫王某来顶包。

如今,吴某除将承担巨额的赔偿费用外,还将面临公安机关的严厉处罚。

为此,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为了自己的安全、家庭的幸福,驾车出行时,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切莫以身试法,酿成大错。

稿源: 宁海新闻网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