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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对村级组织换届候选人严把关 严查贿选等行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0月29日 21:2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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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10月29日讯(记者龚一鸣)今天下午,在全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宁波接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立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利冕,副市长林静国出席会议。

  2013年底至2014年初,全市农村将进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换届,村级组织换届一般按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的顺序统筹进行。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省、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提出“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等五种情况人员,不能确定为村级组织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同时,今年市里还明确了“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拒不整改的;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有辞职承诺情形而又不主动辞职的;拖欠集体款项没有归还的;先锋指数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在救灾复产一线玩忽职守、临阵退缩的”等8种不宜当选的情形。

  据悉,全市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将在2014年3月底前完成。会议要求各地切实加大对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贿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本届当选无效;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干扰选举的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