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起,市区部分道路实行了限行措施,没有环保标志或高污染黄标车禁止驶入。在为期4个月的劝导期结束后,从12月1日起,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司机,公安交警部门将给予扣3分、罚100元的处罚。
记者 林伟 通讯员 陈晓众
根据相关规定,自8月1日起,每天7时至21时,宁波市区的长春路—灵桥路—江厦街—中山东路—和义路—永丰路—望京路—长春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内(不包括环线道路),高污染黄标车和无标车将限制通行。
所谓高污染黄标车是指黄标车中污染最严重的一部分,包括了国0排放标准汽油车和国0、国Ⅰ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无标车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指未及时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二是经机动车年检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此外,交警部门认为,如果车辆有环保标志而没有张贴,也属于无标车,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
从12月1日开始,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司机,公安交警部门将给予扣3分、罚100元的处罚。
目前,环保标志的发放已进入常态化状态,对于车主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正常在用车辆在车辆年检时需进行尾气排放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发给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检测不合格车辆不发给环保标志,需维修再进行复检;
二是新购车辆也须申领环保标志,但可以免尾气检测,直接申领;
三是过户车辆因车辆牌照等相关信息变更,需换发环保标志。
市环保局提醒,尚未申领环保标志的车主可到各县(市)区常设受理点申领(已到车辆年检周期及检测不合格车辆不能申领)。
同时,为方便新购车辆车主申领环保标志和过户车辆车主换领环保标志,市环保局近期对部分具有上牌资质的4S店和汽车市场安装了标志发放设备和操作人员培训,自11月1日起,19家4S店和3家汽车市场可在新车上牌后,现场直接申领环保标志。
需要提醒的是,已经领取环保标志的市民应把标志张贴在车辆挡风玻璃的右上角,便于交警现场执法。今后,道路监控探头也会根据车牌号,直接提取环保标志数据库内的信息,确定车辆有没有违反限行规定。
目前,除中心城区外,各县(市)区也在各自的建成区内,划定了限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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