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几个月前,身怀六甲的沈女士挺着大肚子来到江东法院,要求变更与前夫所生女儿的抚养权。昨日,她又撤回了起诉。其中到底有何缘由?
沈女士是外地人,2005年大学毕业后来甬工作。2007年初与年长她10岁的柳先生结婚。
婚后与婆婆住在一起,沈女士渐渐意识到当初的决定太过轻率。丈夫虽然年纪不小,却是个“没断奶的孩子”,对婆婆与小姑子言听计从,丝毫没有主见。2008年,女儿出生了。沈女士觉得丈夫依然没有成熟。前年,沈女士忍不住提出离婚,并把3岁的女儿交由柳先生抚养,她每月支付3000元。
去年,沈女士再婚,今年又怀上身孕。最近几个月,她探视女儿时发现孩子性格孤僻、刁蛮、不礼貌,还经常生病。沈女士得知前夫平时工作繁忙,自顾不暇,对女儿疏于照顾,孩子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惯。她心疼不已,决定亲自抚养女儿,现任丈夫对此也十分支持。
今年9月,沈女士向江东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经过法官调解,柳先生表示很爱女儿,以后会多关心孩子。况且沈女士已组建新家庭并怀孕,以后要照顾两个孩子也不方便。
最终,沈女士表示愿意再相信柳先生一次,并于昨日撤回了起诉。(宁波日报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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