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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垃圾焚烧存“短板” 相关部门:建议联合监管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06日 09:1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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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报道

□记者 边城雨 周科娜

通讯员 陈晓众 杨丰 郭腾达

中国宁波网讯 垃圾焚烧现象频发,监管上能否多部门联动?昨天,市城管和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城管和环保在监管上都存在“短板”,最好能整合现有资源,由政府牵头建立一个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从而把焚烧垃圾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市智慧城管热线受理平台显示,今年10月份,该热线共受理焚烧垃圾案件97件,其中海曙区11件、江东区21件、江北区24件、鄞州区33件、镇海区3件、北仑区1件、高新区4件。

市城管局执法监督处张副处长告诉记者,前天看到本报的报道后,他们已要求各地城管部门切实加大对城乡接合部、拆迁地块、废品收购站、垃圾临时堆放点等垃圾焚烧易发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遏制垃圾焚烧高发态势。但张副处长坦言,城管对垃圾焚烧行为的最高处罚额度为200元,处罚力度和震慑作用略显不足,单部门的监管效果并不理想,最好是能多部门联合监管。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则建议在城管部门成立市容办,作为市政府的临时机构,城管、环保、农业等多个部门纳入市容办统筹,各负其责,多管齐下,共同对垃圾焚烧进行监管。具体由市级层面确定整治方案和目标,负责对下级政府的监督和考核;县级层面建立与市级相应的机构,按照市级要求将任务分解到乡镇和街道,并对乡镇和街道实施监督和考核;具体的垃圾焚烧和秸秆焚烧监管任务落实到乡村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   

“全市应该建立一个上到市级下到村落社区的监管网络,做到第一时间接警、第一时间处警、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建立“责任明确、监督有力、考核严格、奖罚分明”的长效联动监管机制,才能有效地制止垃圾焚烧这种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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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堵结合 联合执法 余姚焚烧垃圾的现象大大减少

据了解,余姚在这方面已经摸索出来了一条堵与疏相结合的路子,使焚烧垃圾的现象大大减少。

一方面,随着前年余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并投入运行,环卫部门对垃圾运输实施前置管理。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落实专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并制订好垃圾装运方案及措施,防止垃圾半途倾倒、焚烧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余姚市城管执法大队各派出中队在日常监管中,将市区垃圾焚烧列为打击的重点内容之一,组织执法人员每日展开巡查,与当地环保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垃圾焚烧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