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奉化河头路27幢路边停车位,周一上班发现被泼泥了!据说奉化这种情况常见!亲,你偶遇过吗?———10月29日,车子怀疑被泼泥,@聪聪点cc发微博表疑虑。
@IM_Peggy:我们上次停中山路那边,也不是偶然啊!有人故意的!@ABC-葛:这是被泼泥吗?我停在岳林路妇幼保健院附近车位上也两次被搞成那样过,好像都是星期一,一直想不明白怎么会是靠里面的一边这样,如果是洒水车应该是靠马路啊!@唯美的大头:是洒水车!我每天早上起来都是这样!求市政部门调整一下洒水的时间。
@小V说博:洒水车一过,路边车子被“扫”一身泥,确实挺让人郁闷。但城区专门的停车场过少,让洒水车完全在晚上工作不太现实。所以,还是希望“中招”的车主能给予理解。
赞扬:水费异常抄表员上门提醒昨天早上抄水表的大姐按门铃,开门后对我说这个月水用了50吨,平时我家里用水都在20吨左右,估计家里哪里漏水让我检查下。谢谢好心的大姐,在提倡节约用水的同时,全社会需要这种正能量!———11月2日,@名字改来改去最烦了发微博赞扬抄表员温馨提醒传递正能量。
@凌翀:根据规定,漏水产生的高额水费要用户自己买单,希望大家都能重视户内漏水问题,定期检查,注意查漏。
@真实的落雁:服务深得人心,赞一个!小V说博:小举动,大文明。文明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哪怕是一个手势、一句话语,足可以温暖他人,也足可以表现出一个人的道德修养。我市的窗口行业工作人员都应该像这位大姐一样,服务工作才能深得人心!提醒:明确责任“被追尾”不能先跑货车司机平某驾车被追尾后,面对满脸是血的伤者,他认为自己是被追尾的那一方,没责任,就开车走了。一个月后,警方找到了他,而他也从“无责任的一方”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者。蜀黍提醒,有无责任必须等警方处理,停车、救人、报警一个都不能少。
———10月29日,@平安奉化铁路的这条微博,给大家提了个醒。
@小丫头2010:生活常识,学习啦。
@雨夜ZX007:这还真得学着点。
小V说博:如果前车留在现场协助交警处理事故,将不会承担责任,但如果前车因为其他原因驾车离开,未和后车就事故进行协商,将被视为逃逸。在新规中,也明确提出双方责任分担: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逃逸的,负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逃逸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记者张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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