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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3700户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政府物业补助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17日 06:4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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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笔者昨天从相关会议上获悉,全市已有3700多户低收入家庭享受物业服务费政府补助,补助金额200多万元。

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低收入困难家庭业主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可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物业服务费补贴。2010年起,我市采取先缴后补的补贴政策,对特困户、社会救济扶助户等困难家庭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由政府统一进行补助。

除了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给予物业费补助外,近年来,宁波还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补贴老小区物业管理。目前,中心城区1998年以前建成交付并实施物业管理的老小区,已累计享受专项补贴资金4900多万元,受惠老小区330个。(记者秦羽 通讯员吴培均)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