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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门票钱变成借款 网络好朋友闹上法庭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17日 06:5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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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星族们因某个明星而聚在一起,甚至因此成为朋友,但这样的“朋友圈”,在涉及金钱问题时,有时却不太靠谱。近日,奉化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粉丝”之间因委托购买门票引发的合同纠纷。

奉化姑娘小王是个90后,2010年,她加入了韩国某个明星组合的网络粉丝群,结识了不少同龄朋友,他们有着相同的爱好,特别投缘。

去年5月,韩国的这个明星组合要到上海举办演唱会,网络群内众粉丝异常兴奋。但演唱会门票一票难求,很多人为买不到门票感到遗憾。一天,在群里聊天时,张某称自己有办法买到演唱会门票,小王虽然从未与对方见过面,但对网络上的这个“好朋友”很信任,小王当即给对方汇去3万元钱,让张某代买门票。5月底,上海演唱会结束,门票却没有消息。

2012年12月,小王赶到广东,找到张某,要求其退还3万元钱款。张某表示自己曾尽力购买门票,但最后未能成功,3万元钱已被他用于其他消费,无法一次性还清。双方于是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张某承诺分期偿还,张某母亲出面作了担保,同时,双方还约定如出现纠纷需要诉讼,管辖法院为奉化法院。本来是代买门票,但转眼间变成了民间借贷关系,小王虽感到郁闷却无可奈何。

但此后,张某并未按时归还欠款,小王多次讨要,对方干脆关掉了手机。小王只得将张某及其母亲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欠款。

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张某的母亲立即与小王联系,并归还了3万元欠款。她表示,张某年纪小,不懂事,本来是想通过帮人买演唱会门票赚点差价,但门票没赚到,却把别人的钱用光了。11月12日,小王向法院撤诉。

随着网络社交圈的扩大,许多人的生活与网络发生直接联系,其中如网购、代购等行为成为了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消费模式。法官因此提醒大家,在进行这些行为时,应理性谨慎,保护自己权益不受损害。

(冯 筏)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