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由劳动争议引发的诉讼居高不下。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表的白皮书显示,2008年后,我市11个基层法院年均受理劳动争议案约3200件,其中去年超过4000件。
值得引起关注的是,八成以上的劳动争议诉讼与小微企业有关,且败诉率较高。鄞州、慈溪是我市小微企业最多的县(市)区,也是相关诉讼的高发区。鄞州法院2008年、2009年受理了2400多件劳动争议案。此后,该区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推出大调解机制等,劳动争议诉讼虽有所减少,但绝对数量仍然较大,特别是小微企业涉诉情况未有根本改变。
审理劳动争议案的法官表示,不少小微企业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特别是在遭受用工荒、招工难后,为求生存,有意无意地违反相关法律,以此规避企业责任,减少成本支出,导致争议不断。
劳动合同不规范,随意解除合同现象突出
小微企业不规范用工现象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多个基层法院劳动争议庭的法官不约而同地提到,忽视或规避劳动合同的订立,或在签订和管理劳动合同工作中存在疏漏最为普遍。
一些企业随意发放劳动合同,造成遗漏签订、代为签订、不规范签订比比皆是。而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又忽视对合同的日常管理,直接导致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订的现象发生。鄞州的一家小企业因搬迁遗失了劳动合同,被劳动者起诉后,无力提交有效证据而败诉。企业承认,“在劳动合同的管理和执行上都比较混乱”。还有一些小企业涉嫌规避劳动法律,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或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却故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据法院统计,在所有的劳动争议诉讼中,企业因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遭劳动者起诉,并被要求支付两倍工资的情况,成为所有劳动争议诉讼中最主要,也是企业败诉率最高、支付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类型。
还有一些企业对于劳动合同的履行缺少规范和程序意识,其中最常见的是,企业在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便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或虽然有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但由于不重视保留相应证据,导致在诉讼中被动并败诉。
工资支付不规范、忽视缴纳社会保险
忽视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支付,或在关于劳动报酬的支付上,与劳动者约定不明确,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在许多小微企业中大量存在。特别是在有关加班、年休假的工资及补贴发放,产假、婚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支付,工伤休息期间的正常工资支付等方面,不付、少付、拖延支付等不规范做法屡见不鲜。对此,如果劳动者起诉追讨,且掌握了证据,企业败诉成为必然。
在众多劳动争议的诉讼中,有许多涉及企业对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问题。一些企业职工对社会保险制度缺乏基本了解,他们自愿放弃保险,同时要求以现金形式进行部分补贴,而企业因能够减少支出也乐于接受。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办理社会保险不及时或拖延办理,而意外引发诉讼。鄞州某企业的一个职工因工受伤,接受治疗时才发现,企业未及时为他缴纳当年度的医疗保险,该职工只得自己先行垫付,结束治疗后起诉追讨,企业最后被判决支付费用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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