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既要进行油库改扩建项目,又想拿回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希望兼得鱼和熊掌的高某寻思出了私刻印章、伪造公文的“金点子”,本以为事情能水到渠成,却不想进了牢房大门。近日,高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被象山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47岁的高某是象山县一石油公司副经理,2010年,高某开始负责石油公司油库改扩建项目,但坏消息却从天而降,因为改扩建项目期间指标不达标,浙江省商务厅收回了公司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领回批发许可证。这意味着公司紧锣密鼓地进行大规模改扩建的当口,却面临着没米下锅的窘境,成品油批发业务因此被搁浅了。
眼见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遥遥无期,2010年到2012年期间,为了让公司尽早营业,高某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花了700元找人共私刻了8枚印章,用合同章伪造了供油协议,以备年检,同时为了制造改扩建项目合格的假象,凭借另外5枚假印章提供了象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等,邮寄给浙江省商务厅进行审核,另外伪造的2枚公司章则被高某拿来对两家公司的法人变更手续做了手脚。
就在高某认为万事俱备,可以坐等成品油批发许可证到来的时候,不料之前准备收购油库的上海某公司业务总监收到了伪造假章的照片和文件,该业务总监报案的第二天高某即在石油公司被抓获,高某讲述:“我找人伪造公司和消防大队印章,伪造改扩建工程验收的相关文件,目的是为了能把我们公司成品油批发许可证领回来。”
今年11月11日,高某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宁波日报见习记者王伊婧通讯员项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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