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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曙老小区约三分之一“僵尸车”被托离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21日 10:1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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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老小区约三分之一“僵尸车”被

昨天下午,在海曙新典社区花苑新村内,一辆“僵尸车”被吊走。(胡建华 摄)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下午,一辆大型吊车缓缓驶进海曙老小区花苑新村小区,它的使命是将一辆“僵尸车”吊离。

随着整治“僵尸车”行动的不断深入,市民的举报热情也不断高涨。雅高物业公司服务的南苑小区、南塘小区和花苑新村小区发现了10辆“僵尸车”。经过海曙交警介入处理,5辆车在交警主持下现场报废拖离,其余的自行拖离或报废。

在全市率先开展的“僵尸车”整治行动,是海曙交警大队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一项行动。该行动自9月启动至今,已累计清理8个社区“僵尸车”超过30辆。“若要在老城区新建一个如此规模的停车场,征地拆迁费加上建设费,投资将超千万元。”市治堵办相关负责人说,整治“僵尸车”行动对缓解老小区停车难问题意义重大。

“行动开展两个多月来,我们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海曙交警大队队长石奇峰说,首先是媒体、志愿者广泛宣传和发动,为行动创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其次,“僵尸车”信息排查以社区为单位逐个展开,志愿者、社区、物业服务单位以及群众积极提供信息与线索,为交警部门顺利开展整治行动创造了条件。第三,就是车主们积极配合,“只要联系上车主,他们一般都会积极配合。”

海曙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小区居民对“僵尸车”清理要求极为迫切,海曙交警大队决定加快整治清理速度。“我们将在有限的警力中专门指定一名警员负责‘僵尸车’信息搜集和联络,同时将联合海曙区司法局共同推进整治行动。”石奇峰说。

据介绍,下一步整治还将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对于在整治行动中不予配合的“僵尸车”车主,将按照现有法律,委托律师事务所采取法律手段。对此,浙江明州律师事务所夏志刚律师作了一番解释。他说,对于长期霸占公共资源,处于被丢弃状态的机动车,物业公司可以以车主拖欠停车费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有执行能力的车主,如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文书,将会产生严重后果。(记者王岚 海曙记者站张黎升)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