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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两家医院获得器官移植资质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24日 11:5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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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2013年宁波市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学术年会暨国家级继教班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市李惠利医院和鄞州二院通过复审,被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为开展心脏死亡供体器官移植的医院,市李惠利医院开展的移植项目为肝移植和肾移植,鄞州二院为肾移植。

与2007年我国首批获得器官移植准入资格的医院相比,这次共新增了5家医院,其中浙江占了3家,2家在宁波。

我市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82年,当时市第二医院开展了全市首例肾移植手术。此后,1999年12月,市李惠利医院开展了全市首例心脏移植手术;2001年,鄞州人民医院开展了全市首例肝移植手术;2003年和2005年,我市首例胰肾联合移植手术和全省第一例肺移植手术先后宣告成功。由鄞州人民医院成建制划入鄞州二院的肾移植团队,自1992年开展肾移植以来,累计完成肾移植已超过1000例,手术成功率达98%以上。

2007年,一道准入门槛使我市的器官移植被叫停。当时,国家开始对器官移植实施准入制度,而我市没有一家医院获得移植资质。为争取准入资格,2011年,市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成立。通过努力,当年10月底,市李惠利医院、市第二医院、鄞州二院成为我省心脏死亡捐献供体器官移植的试点医院。此后不到2年的时间里,我市成功实现28例捐献,总计捐献了24个肝脏、56个肾脏和18枚眼角膜,通过移植手术,挽救了70多名肝肾疾病晚期患者的生命,让10多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试点医院必须达到两个指标的考核才能通过复审,这两个指标分别是一年内完成10例器官移植手术,有10例心脏死亡的供体捐献。”市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主任委员、肾移植专家姚许平说。最终,市李惠利医院和鄞州二院通过国家卫计委的复审,取得了开展心脏死亡供体器官移植的资质。

据悉,国家卫计委对取得器官移植准入资格的医院每年都会进行考核,如一年内达不到要求的移植手术量,仍可能收回这一资质。

另据了解,截至去年年底,我市仅因慢性肾病需要维持血透治疗的患者就有800多人,其中急切等待肾移植的病患超过450人(主要是没有合适的器官来源)。市医学会表示,器官移植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如果人们在生命的最后,能捐出自己的器官,献出大爱,将会挽救许多人的生命。

□记者 叶海英 通讯员 谢美君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