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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的老邻居 为扇门连打四场官司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27日 09:2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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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慈溪市龙山镇龙山所村村民岑国立手上拿着4份判决书,一脸无奈。“父亲传下的老屋子,走了几十年的后门,如今突然不能走了。”岑国立说,那间屋子的后门连着明堂,原本可以通过明堂大门通行,但对面三户人家在这里装了铁门加了锁,从此再也无法通行。

为了这扇门能不能走,岑国立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接连打了4场官司,先输后赢,最后又败诉。“慈溪法院重审的时候,明明判决我可以通行,却因为判决书写错了门牌号,又一次再审,结果却变成了不支持。”岑国立说,自己真的想弄个明白,这扇门,到底能不能走。

●一扇门引发的官司

1965年,岑国立的父亲买下慈溪龙山镇龙山所村十字街东路9号房屋。

这间房子,跟其他三位邻居的房子同在一个明堂内。明堂的一边有扇大门,另一边则靠着小河。四户人家都可以自由进出。

“1999年,父亲去世,我继承了房子,我的母亲就住那里。”岑国立说,大家住在一起这么多年,彼此关系也还不错。但没想到,其他三位邻居在明堂的门上安装了一道铁门,而且还上了锁。

其他人都有钥匙,唯独岑国立一家没有,要出入,对方也不给开门。“走了几十年的后门为什么就不能走了呢?”岑国立实在想不通,也去理论过。但邻居们说,岑国立家自己有其他出口可以进出。

“难道我有大门,后门就不能进出了吗?”岑国立想把这件事弄个明白。

●四次审判结果不同

去年2月份,岑国立向慈溪法院提起诉讼,将邻居沈师傅告上法庭,要求拆除铁门,恢复共用通道。

没想到,这场官司打了一年多,判决结果也在不断变化。

慈溪法院一审驳回

2012年4月23日,慈溪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岑国立虽多年前曾通过沈师傅屋前的明堂以及东面大门通行,但沈师傅所在的院落现在已经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封闭空间,诉争大门供沈师傅和另外两户人家出入,而岑国立拥有多处单独的出入通道,诉争通道并非是他必须出入通道,而且岑国立也没有举证证明拥有明堂的使用权。

最终,慈溪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岑国立的诉求。

宁波中院发回重审

面对一审结果,岑国立不服,向宁波中院提起上诉。宁波中院审理后认为,涉案铁门是沈师傅和其他两位住户一起出资安装的,因此要告的话,也得三个人一起告。最终,宁波中院裁定,慈溪法院没有增加另外两位住户为共同被告,属程序违法,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重审判应确保通行

宁波中院的裁定,更加坚持了岑国立走法律之路。接下去的事情,也让他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2012年10月25日,慈溪法院对案件进行重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现在已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封闭空间,铁门上锁,确实对岑国立历史上形成的通道造成影响,要求排除妨碍,以不影响出入通行,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但拆除的要求,不支持。

原本,这个案子应该就此结束。但判决书下来之后,执行却成了一个难题。

“判决书里写的大门,是对方其中一户人家的大门,而不是那扇铁门。”岑国立说,就是这样一个错误,造成了根本没法执行。

判决出错法院推倒再审

就在他绝望之际,慈溪法院做出再审裁定: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今年11月13日,慈溪法院再次审理这起案件。最终,法院判决的结果跟一审一样,驳回了岑国立的诉讼请求。

“花了一年多时间,打了四场官司,绕了一大圈,结果怎么又绕回来了。”岑国立看着那份再审判决书说,他实在是想不通,还要上诉,想弄明白这个门自己到底能不能走。

心门难开

邻里之间,原本就应该和睦相处,互帮互助。为了一扇门,邻里之间却互不想让,更是三番五次对簿公堂,这又是何必?

且不论结果如何,为此付出的时间、金钱,以及最宝贵的邻里情,本就不值当。

其实,邻里之间这扇门好解决,关键是心里那扇门。如何打开?当事双方都应该考虑一下。

□记者 郑振国

稿源: 慈溪新闻网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