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如发现公共机构有浪费水、电、油、气等行为,广大市民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进行举报。近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建立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投诉举报受理机制。
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家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事业单位包括上述的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相关公益性行业以及事业性单位;团体组织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有关组织。
市民和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可通过拨打电话或发电子邮件的方式,对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且属宁波市管辖的公共机构浪费水、电、油、气及违反公共机构节能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为87185308、89185308;投诉举报邮箱:jnc@nbhq.gov.cn。(记者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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