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十年,清水河道已连绵4600公里,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然而,对市人大常委会来说,这只是一个美丽宁波梦的开始,精彩之旅还在前方。
江南水乡之痛
宁波地处东南沿海,海岸线纵长曲折,海域广阔;境内森林系统完整,植被优良;内河水系发达,通江达海,是一个典型的江南水乡。十年前,宁波正处在进入经济社会转型、城镇化急速推进的关键时期。2003年,宁波经济总量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跃居副省级城市前六和前三,昔日东海之滨的古老小城,一跃成为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城市和重要的国际港口城市。
经济的飞速发展既是宁波人智慧和辛劳的成果,但也让宁波付出了环境和资源的代价。在工业化初期,由于工业发展的粗放和管理规范的缺失,各类污染企业肆意排放污水和烟尘,加上伴随而生的城镇化快速推进,城乡居民生活污水的随意排放,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大量河道被污染,一些地方更是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垃圾遍地,城乡环境受损严重,饮用水安全得不到保障,海洋生态和海洋资源也遭到破坏。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恢复生态,特别是改善饮用水质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最迫切愿望。
壮士断腕的决心
面对工业化初期形成的环境污染和临港工业发展可能带来的生态恶化,十年前市委开始把视角投向生态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审时度势,使用重大事项决定权,于2003年11月14日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定》,提出“要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具有比较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宜人的生态人居、繁荣的生态文化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及时把党委决策转化为人民的意志。
十年来,三届市人大常委会接棒推进,认真贯彻《决定》精神,依法履行立法和监督职能,加快立法进程,加大监督力度,先后制定和修订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等15件地方性法规,对贯彻法律和实施《决定》情况进行了10次检查,向政府提出了48条意见和建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不间断地开展了机动车排气监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等9次专项视察调研工作;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关注生态市建设热情高涨,先后提出涉及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建议133件;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也将生态建设列入重点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活动,推动了生态县(市)区的建设。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市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和监督支持。
十年前宁波环境污染的主要表现是水环境污染。为回应人民群众对水污染状况的重大关切,市委对水环境整治和彻底改善饮用水质量提出了总体要求,市政府及时作出部署,细化整治目标、阶段性任务和具体措施。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也把水环境保护和城乡环境整治作为推进生态市建设的首要任务。余姚江作为宁波母亲河,是当年宁波城市的重要饮用水源,由于沿岸工业企业污染和养殖业过度发展,江水污染严重,直接影响饮水安全。市和沿江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持续关注《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各级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关、停、并、转”处理沿江污染企业,迅速扭转了姚江水质恶化势头,直至今天,余姚江水质始终保持在Ⅲ类以上。
十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水环境保护工作,接力进行监督检查,除余姚江综合整治外,还重点对奉化江水环境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心城区内河整治、三江河道恢复性清淤工程和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视察调研。2010年和今年,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连续两次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到白溪、横山、皎口、周公宅、亭下等五座直接向市区供水的大型水库进行实地检查,促进了水源地保护机制的建立。2011年,市财政还专门安排8000万资金,专项用于五大水库上游的环境整治、公益林补助、小流域治理和生态补偿。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加快了政府水环境治理进程。据统计,十年间,共建成各类集中式污水处理厂24座,处理能力达144万吨/日,新增集污管网1500公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完成清水河道建设4600公里,城乡主要河道面貌得到了较大改善;宁波城区饮用水实现了水库直接管道联网供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在同类城市中居于领先位置。与此同时,农村环境整治也摆到了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垃圾清运网络、取消露天粪坑、普及自来水和逐步开展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使得农村卫生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也为河网整治奠定了良好基础。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