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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丈夫一家借钱买房娶媳妇 婚后再卖房还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10日 09:0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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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菜下饭”的婚恋观到底是对是错,北仑法院昨天判决的一起离婚案,可以视为一个佐证。

  夫妻俩都是北仑新碶人,相亲认识。

  见面前,女方张某得知,盛某在一家企业上班,年收入10万元左右,买了一套房子,已经付了首付款。

  接触几个月后,两人便开始筹备结婚。去年1月,两人赶着好日子领了证。张某家里给女儿买了辆10多万元的车子,当作嫁妆。

  婚后不久,张某怀孕了。婆婆提出,儿子要上班,孕妇需要人照顾,不如大家搬到一起住。张某接受了婆婆的建议,搬去和长辈同住。

  谁知搬过去不久,婚房就被婆婆卖掉了。婆婆解释:“房子现在空着不住,又要还房贷,划不来,我们把房子卖了,拿钱存银行都比还贷款好。”

  张某虽然心里不痛快,但事已至此,毕竟卖房的钱还在,她也只能安心待产。

  怎料,不久她又得知卖房的钱被盛某家人用来还债了。“买房的首付款全是借来的?”张某惊问道。婆婆不屑回答:“没房也没车,收入又不高,哪家姑娘会愿意嫁过来啊……”

  这让张某再次想起本已被她压在心底的另一个真相,那是她婚后不久就发现了的,原来盛某的年收入根本没有10万元,满打满算还不到5万元。

  这一系列的谎言让张某几乎崩溃。

  去年10月下旬,张某产下一个女儿。两家的矛盾终于爆发了。小两口再也无法继续生活,离婚被提上日程。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两人协议离婚,女儿归张某抚养,盛某则将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

  通讯员贝璎水萍记者胡珊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