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的自行车租赁点位于店面房的前方。
中心城区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点自9月22日启用以来,在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风波”。
昨天下午,市民周女士来到本报时政新闻部,诉说了自己的烦恼。“我有4间相连的店面房,前一阵子,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建在了门店的前边,这对以后房屋的出租和经营都有影响,我们想请有关部门把这个租赁点给移走。”周女士说。
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挡了店面房
周女士说的店面房在海曙区粮丰街41弄一个社区的大门口,紧靠粮丰街。记者在现场看到,4间店面房由南至北一字排开,目前被人租去开了一家台球店。这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点位于门店的东侧,目前还在建设之中,车棚已经搭了起来,自行车架子还在建设之中,旁边的变电箱和租车系统也已经装了上去。据目测,自行车棚有10多米长,正好将周女士家的门店视线给挡住了。但是记者发现这儿并非是周女士说的店面房的正大门。周女士说,这4间店面房本来是连着的,由于开台球店全部租了出去,里面也打通了,所以把另外的三扇门都给堵了起来。如果台球店的老板以后不租了,她要把门给恢复了,可以一间一间地出租。
周女士还告诉记者,自行车租赁点这儿以前本来是一片空地,现在被占去了,还挡住了店面房的大门,肯定会影响店面房的利用价值。而在此之前,有关部门在选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的时候,并没有和他们沟通,他们是在上周别人告诉后才发现的,虽经过多方沟通,但是一直没有结果。
“我们支持公共自行车这项公益事业,但是公益事业也不能对公民的个人权益造成损害吧。”周女士说。
请市民支持与理解公益事业
昨天下午,宁波市城管客运管理局公共自行车管理科林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宁波的公共自行车一共有600多个网点,目前已建成了200多个,其它的还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之中,分别有各个区自行选址建设。周女士说的情况他们也不止一次遇到过,但是城市的空间有限,选址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所以可能会对周边的居民或店铺造成影响。但是,还是请市民多理解这一公益事业。对于周女士提出的问题,他们曾建议她向海曙区城管部门投诉并寻求解决的途径,他们只是公共自行车项目的牵头方。
海曙区城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的选址是经过考察的,并经过宁波市规划设计院的论证,大部分建在马路边及门店的周边,这样更利于出行的市民租借。周女士应该从大局出发,支持公共自行车事业的建设。市民在这方面有想法,可以通过正规的途径反映。
律师建议走法律途径
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江北区政协委员谢银忠认为,公共自行车作为一个政府部门牵头的公益项目,属于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虽然公共自行车的租赁点是建在公共场所,但从行政法的角度来讲,一项行政决定的出台,不但要合法,也要合理。周女士拥有店面房的产权,其固有的合法相邻权受法律保护。她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沟通来解决协调此事,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讨“说法”。
记者 边城雨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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