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职场也有“碰瓷”?近日,鄞州区云龙镇一企业主接连收到两封劳动仲裁通知书,申请内容基本相同,都是要求厂方支付双倍工资、延时工资、加班工资、3个月失业金等补偿款,合计3万多元。
“这不是明显的职场‘碰瓷’么?我们的工资都是按月结清的,而且当时是他俩自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想想,他们根本就是早有预谋。”企业主王先生回忆,今年七八月间,侯某、韩某先后到厂里求职,当时正是企业生产旺季,急需用人,就招了他们当杂务工。当厂里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时,他俩都表示“可能没多久就要回老家,做不长。”
“想到外地务工人员一向流动性大,我也没太在意,事后一忙也就疏忽了。”据该厂劳资部门负责人回忆,这两人于10月中旬先后离职,工资都是按月结清的。此前每个月领工资的时候,侯某就以年纪大,算不清具体上班天数为借口查看考勤卡,然后借口自己眼花,要求带考勤卡回家让女儿核对。“现在接到劳动仲裁书才知道,他把每个月的考勤记录都复印下来了。”
据分析,此类情况中招的大多是规模不大,用工制度不是很规范的小规模企业,而且“碰瓷人”具备一定法律知识,且通常不会在同一家企业长时间工作。他们有的故意不签劳动合同,讨要双倍工资;有的领工资有意逃避签字,转头不认账;有的故意不要社保,事后高额索赔。
有关部门提醒中小企业,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制度,职工入职必须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明晰权责条款;工资单不能写成“基本工资+补贴-社保”之类的,应该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分明细项目明确计算,并标明加班工资、延时工资等。
记者 史娓超 通讯员 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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