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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圆了母亲25年前的海葬遗愿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29日 07:2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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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今年4月4日的报道引起多个部门重视

亲人们抱起逝者的骨灰坛,准备前往舟山进行骨灰撒海仪式。记者 徐文杰 摄

鲜花、浪花、音乐,伴随着海葬仪式的开始。肩披黄丝带的逝者亲人手捧着粉色莲花型的可降解骨灰坛,面朝大海,缓缓送入海中,让逝者魂归大海。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同泰嘉陵继今年清明首次举行联合海葬后,昨天在舟山莲花洋海域举行第二批联合海葬,9位逝者选择了用这种浪漫的方式回归浩淼的大海。

一位老人等了25年的海葬遗愿

9位逝者中,有一位情况非常特殊。细心的读者可能还记得,今年4月4日东南商报刊登了一篇题为《没有火化证明 想海葬也难》的报道:1988年,钱麟书老人(今年84岁)的母亲临终时留下遗愿,希望将自己的骨灰撒入大海,但当时宁波还未推行海葬,宁波市民政局建议“再等等”,这一等就是25年。

钱麟书女士说,由于母亲留下了遗愿,她就把老人的骨灰放在市殡仪馆里专门等海葬,这一放就是十多年。

上世纪90年代,市殡仪馆搬到龙山脚下。钱女士年纪大了,来回殡仪馆不方便,于是把母亲的骨灰接回家中,继续等宁波推行海葬政策,这一等又是十来个年头。

今年,宁波首次联合海葬终于举行,钱女士马上去报名,却被卡在“两张证明”上:按民政部发布的海葬条例“办理程序”规定,丧属在申请海葬时,要持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

钱女士说:“火化证明丢了,报不了名。”她多次咨询民政局、派出所、市殡仪馆,但因为当时是临时户口,所以查不到相关记录。

商报的报道引发关注,遗愿昨天实现

商报对此进行了报道,并引起公安、民政、街道、社区等多个部门的重视,为钱麟书想了很多办法,现在她终于补齐了逝去母亲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昨日,她完成了母亲25年前的遗愿,让母亲入海为安。

伴随着轮船的汽笛声,钱麟书女士在三个儿子和一个媳妇的搀扶下走出追思厅,来到了船栏边,尽管老母亲已离去了很久,但钱女士还是落下了眼泪。或许,这泪水既包含了她对母亲的缅怀之情,也有终于完成母亲遗愿的宽慰之心。

音乐的响起,钱女士手拎粉红丝带,将骨灰盒缓缓送入海中,抽出丝带,让母亲的骨灰沉入海中,与大海融为一体。

■新闻链接

宁波新政策:每年两次集体海葬,政府买单

今年9月出台的《宁波市骨灰撒海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今后,宁波原则上每年举行两次集体海葬活动,清明、冬至前后各一次。如登记人数较多,则视情况适当增加活动次数。原则上每次撒海的骨灰不少于10具。

逝者亲属要向逝者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逝者火化证明及复印件,逝者户口簿及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相关费用纳入惠民殡葬政策范畴,凡属于宁波惠民殡葬政策保障范围的对象,其骨灰撒海服务相关费用以及不超过5人的随船逝者亲属服务费(3500元/具骨灰),由政府财政实施全额补贴。

见习记者 钱奕男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