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老陈经朋友介绍,在浙江某股份制银行宁波分行定期存款380万元,定期一年。这两天存款到期,老陈去银行一查,却发现存款已不翼而飞。
出乎老陈意料的是,据警方侦查,侵吞其存款的人竟是这家银行的客户经理蔡某。日前,鄞州警方以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将蔡某逮捕。
拉业务陷入债务纠纷
28岁的蔡某,三年前毕业于上海某著名财经大学,应聘至这家银行担任客户经理。
今年60多岁的老陈退休前在银行系统干了几十年,他怎么会栽在一个“菜鸟”手上?
踌躇满志的蔡某急于在业务上有所表现,整日为拉存款绞尽脑汁。
2011年年底,他找到奉化一经营娱乐场所的朋友金某,希望社会关系广泛的金某能够为他介绍一些存款。
几天后,金某称,他的朋友方某有大量闲置资金,可以帮忙介绍存到蔡某的银行。不过,他向蔡某提出一个要求,他向方某借了190万元,希望蔡某能帮他做担保。
为了拉到方某的巨额存款,蔡某欣然做了担保。可是此后,方某并未将存款存入蔡某的银行。更麻烦的是,金某的借款到期后却无力偿还。
方某屡次打电话要求其履行担保还款责任,并扬言如不还款,将会请讨债公司到蔡某的单位去交涉闹事。
经多次交涉,金某提出,由他介绍另外的存款人到蔡某的银行存款,然后凭这张存单向银行办理质押贷款,贷款到手后立即还款给方某。
蔡某觉得拿到了救命稻草,立即将情况向部门领导汇报。可是,鉴于金某此前在金融系统内的不良记录,这一方案当即遭到拒绝。
炮制“高息揽存”骗局
蔡某决定铤而走险,经和金某商议后,导演了“暗渡陈仓”的闹剧。
2012年9月3日,金某把老陈介绍给了蔡某,称蔡某的银行有高息揽存业务,一年定期利率可高达20%。
为了减少老陈的顾虑,蔡某称,他们银行可与储户签署“存款协议承诺书”,在存款到位的第二天就可先行支付利息。老陈心动了。
蔡某便借口去向领导汇报。不久,蔡某便带来一份事先伪造、有银行公章的协议书。
蔡某和老陈约定,由老陈先将380万元存入其银行,一年内不得提前支取,不得查询余额,利息高达20%。
老陈看着上面的银行公章,便放心地在上面签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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